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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关于低空物流合规,知道这些就可以

抖音热门 2025年08月16日 14:27 0 admin
深度| 关于低空物流合规,知道这些就可以


近两年,低空经济加速起飞,率先落地的应用场景中,低空物流显得格外突出。

所谓低空物流,即借助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飞行器,在低空领域进行物资配送。

为都市人提供“分钟级”生鲜配送,打通乡村和山区物流“最后一公里”,在医疗救援领域与时间赛跑……于时间、空间的维度,低空物流都在不断拓展送达边界

据媒体报道,自去年以来,在政策扶持、企业创新协同推进下,低空物流行业迅猛发展,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达1200亿~1500亿元,到2035年有望达4500亿~6050亿元

而欲畅游这片“蓝海”,就需先了解游戏规则,企业遵循“合规运营+技术保障”是核心原则。

首先,只要是使用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之外的情况,低空物流企业都应当接受民航部门的运营安全评估,获得载货类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该证有效期通常为24个月,不得转让,记得准时年检。一旦企业地址、股东等有变化,要及时去监管部门做变更登记。

同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也要确定自己是开放类、特定类还是审定类,再遵守相应的运行要求、运营规范。

企业内,相应工种人员也要符合资质管理。比如对于大型固定翼货运无人机的操控,操控员应取得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同时根据无人机的类别、级别、型别确认对应的执照等级。再比如,除基于传统航空器设计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维修人员资质,应符合《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相关要求外,涉及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非复杂维修工作,应由按制造厂家建议的规范通过了机型维修培训的人员实施。

日常经营中,企业则应遵守货运规范,按民航局有关规定及相应运营规范要求,制定货物运输管理手册。涉及支线、末端的无人机物流配送,其场地设施、作业要求、信息交互、安全要求等,可以参考交通部发布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要求》(JT/T 1440-2022)。

正式运营前,要搞清自己的适飞空域。我国依据航空器飞行规则、性能要求、空域环境、空管服务内容等要素,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等7类。例如,W类空域允许: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飞行过程中应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取得操控员执照。

除了有其他规定,一般来说,企业应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每次飞行前,都要记得查询地图(比如,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国境、军事、危险品、能源、发射、文物,以及规定的其他区域上方的空域设为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该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天气情况、电池和避障系统等方面的设备状态等等。飞行记录要有留痕,包括谁飞的、起飞时间、飞了多久等,以便监管部门审查飞行合规时提供飞行日志。有需要的话,可以使用专业的飞行管理系统,自动记录轨迹和数据。

此外,要记得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送以下信息:经营活动性质、运营区域、航线信息、起降架次、运营时间、作业量(货物运输量、作业里程等经营数据)……每年3月31日前,还要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送上一年度运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经营情况说明,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等等。

此外,还要注意多个方面的合规。比如数据合规——数据要清晰分类,敏感数据要加密存储,不能随便传云端;一般数据也要设置访问权限,避免任何人可以随意查看。数据涉及传到境外服务器时,要考虑安全评估。数据要删除时需谨慎操作,可以用专业软件覆盖删除,或物理销毁存储介质等方法。

总体来说,低空物流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系专业性强、迭代快,多部门监管特征显著。因此建议相关企业重视合规管理,必要时引入专业机构,协助构建常态化运营合规管理体系。例如,使用昊程昊律所经多年打磨,研发的系列精细化、标准化企业合规产品,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务。


低空物流合规部分相关法律法规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我国首部无人机管理国家级行政法规,明确了无人机分类、空域管理规则、飞行规范、相关违法责任等。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为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无人机运行安全的规章,将无人机运行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按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规章对操控员资质、无人机登记要求、适航管理办法、运行规范规则等作出要求。

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其对25kg以下的微、轻、小型无人机的研制、生产、交付和使用标准进行完善,填补了整机安全技术标准空白。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将空域划分为7类(A-G、W),明确真高120米以下W类非管制空域。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明确中型/大型无人机适航安全评定路径。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划定隔离空域运行原则(水平距≥10km,垂直距≥600m),要求空管单位建立无人机脱离空域的应急程序。禁止在飞行密集区划设空域,明确无线电使用规范(禁用语音广播)及空域申请评估流程。

中国民用航空局《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规定IV类及以上高风险无人机的试运行审批流程,要求志愿申请人通过SORA风险评估确定SAIL等级,提交运行手册并接受局方监察。明确试运行暂停/终止条件,强制保存飞行数据记录并使用区块链防篡改。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试运行审定指南》,针对城市物流场景,要求划设“飞行区+应急区”双空间结构,通过航线优化使地表人口密度≤300人/km²。操控需分布式操作,无人机需具备空域保持能力,配备整机降落伞等缓控措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最低性能要求(试行)》,要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通过广播式或网络式传输识别数据,包含产品ID、位置、速度等字段,定义了运行豁免区域,明确数据防篡改要求及隐私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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