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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周刊|迈向数字治理,如何实现“善治”

今日快讯 2025年09月23日 07:24 1 admin
理论周刊|迈向数字治理,如何实现“善治”理论周刊|迈向数字治理,如何实现“善治”

走向数字时代的“善治”

□ 崔凤祥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驱动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变革。当前,政府全面部署数字建设,不断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社会情境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平台搭建等方式为社会治理提供技术支撑,需从多维度协同发力,强化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格局,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持续夯实数字技术的应用基础,从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数字技术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度与效度

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实现了治理手段创新与治理效能提升,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数字技术助力社会治理精准回应民众需求。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数字是手段,治理是目标,运用数字技术有助于解决传统治理技术和手段不精细的问题。通过对海量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筛选、传输、处理、分析,及时获取反映个体诉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精准研判、及时回应,为高质量的服务决策和供给提供依据。“互联网+”的一站式数字信息网络或者平台,打通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精准回应了民众的实际需求,重塑社会治理的价值。例如,教育部门借助大数据分析不同地区的人口数据,全面掌握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指标,从而精准诊断教育需求,为教育管理者进行学区规划、学位供给和教育资源精准配置提供翔实依据。

数字技术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以数据化思维,融入线上平台,创新社会治理协同机制,打破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组织之间的隔阂,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治理效能。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空间的运行独立于传统物理与社会空间,并支配物理和社会空间的资源分配,改变传统部门行业间数据重复采集报送和线下多环节申请、报批、答复等信息往来模式,全程线上操作,畅通政务、医疗、教育、交通等职能的协同渠道。国务院推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即技术赋能效能提升,各地在落地“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线下的“一窗受理”与线上的“一网通办”配合,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大幅提高了服务效率。

数字技术促使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数字技术赋能政府元治理能力提升,赋能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并由此形成数字社会治理与传统治理的根本区别,即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数字技术为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提供契机。数字技术便捷、高效,减少不同主体间的互动成本,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数字治理中,政府是关键行动者,市场、社会、公众都是重要的参与者。通过数据的连接,相关主体在数字时代形成新的组织结构和分工协作关系,共同参与到社会事务的治理中。例如,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以及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众通过在线投票等方式提高了参与社会治理的便捷性,增强了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意愿。通过数字技术,多元主体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更加负责更有效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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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的“正负二重性”

技术具有正负二重性,数字技术亦然。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提供技术动力的同时,自身的特性以及与社会治理耦合互嵌的实践仍面临诸多挑战。

伦理困境。数字技术在为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个人隐私泄露、信息茧房、数字鸿沟等伦理风险也随之出现并逐渐加大。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行踪轨迹、地理位置、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与个人流动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个人的朋友圈、家庭成员等关系网络信息等,利用获得的信息进行骚扰甚至违法活动;社会成员在数字化平台中极易获取“碎片化”信息,造成个人认知的片面,进一步导致不同观念、立场之间群体的对抗与博弈,破坏网络社会共同体意识的治理生态,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造成冲击;在数字技术辅助社会治理的逻辑下,不能熟练运用数字技术的群体,可能会成为社会治理中的数字弱势群体。

公共价值困境。在社会治理中,对技术手段的过度依赖会滋生技术治理“逆向适配”,一旦技术不符合实际,反过来要求政府脱离实际满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增加了行政负担,进而导致“效率悖论”,使技术工具失去了原本的先进性;互联网和科技公司通过访问控制技术、加密算法技术等,对收集后的数据进行访问和使用上的控制,实现数据垄断,进而垄断市场、操纵用户,破坏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导致政府在数据掌握权方面的优势逐步减弱,威胁政府的社会治理主导权;智能系统会根据个体的浏览轨迹收集人们的行为习惯、兴趣偏好,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精准化信息推送,导致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被削弱,弱化了人的价值判断和甄别能力。

形式主义困境。数字技术最终服务于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服务于社会公众需求的满足,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并不会改变技术本身作为“工具”的本质。数字技术的充分应用是当前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创新实践中,社会治理在技术应用方面出现“内卷”趋势,各层级社会治理的数字技术应用不断升级加码,应用过程也出现偏离技术赋能理性的趋势,出现了痕迹管理、虚拟政绩等形式主义问题。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有广泛的空间,但并不代表数字技术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社会治理问题都能够数字化,数字技术应用有其自身的限度,且数字技术的应用也需要遵循技术应用的内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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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全面看待数字技术的效用

推进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应理性、全面地看待数字技术的效用,既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又要采取措施规避其潜在风险。

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中的“主心骨”“前哨堡垒”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成治理胜势。积极推进“党建+数字化”的模式,提升社会治理的服务效能。党建引领下,政府尽力创造空间调动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构建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模式。利用企业所具备的技术实力和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政企、政社合作,在数据平台开发、数据利用方面与企业共同探讨,就特殊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依托企业或社会组织所具备的资源优势实现治理方式的优化和革新。同时,政府主动在数字平台公开信息并主动与公众交流沟通,增强公众的信任感,并自觉接受其监督与评价,从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治理效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真正价值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个体需求和社会痛点,从社会有效运行的底层逻辑出发,用数字化手段变革治理体系朝着更加科学和合理的方向运行,提高服务能力,让百姓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红利与成果,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政府部门内部也要建立扁平沟通的互动理念,推进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使民众既可以通过“民情恳谈日”等活动直接反映诉求,又可以借助App、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工具上报诉求,增加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不断夯实数字技术的应用基础。一方面,推进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国家在产业生态、算力供给、网络传输、业务调度、系统运营、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加快了全国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助于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高效协作,方便推进社会治理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提高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提升全民的数字素养与数字能力。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面向不同群体,构建科学的数字素养教育框架,提升全民的数字素养。应举全社会合力,将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提升纳入全民终身学习的体系,真正实现数字赋能于民,使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具备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更具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打造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数字化格局。

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并不断嵌入社会治理进程,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潜力成为实现治理效能乃至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要把握数字化发展前沿,在数据、平台、用户等要素中提升数字思维,以数字化助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走向数字时代的“善治”。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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